違法搭建、群租、出租司機繞路宰客、借書逾期不還、破壞書籍……上述信用信息都將納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(簡稱信用平臺),供政府部門、信息主體自身、信用服務機構等查詢。記者從上海市經信委瞭解到,這是上海進一步落實國家“讓失信者寸步難行,讓守信者一路暢通”要求的又一具體舉措。(9月24日《東方早報》)
  在誠信問題已經成為全局性問題的背景下,包括制定《徵信管理條例》在內,建立全方位的社會信用體系,是建立契約社會,完善市場經濟秩序,建設法治社會的必然之舉。上海正在建設自貿區,將誠信問題置於較高的位置,應該說是理所當然。但同時,信用記錄是個筐,不能也不該啥都往裡裝。自貿區的建設正是為了投資和貿易與國際接軌,信用平臺的建設自然也應該和國際接軌,多參考國外的優秀經驗。
  信用平臺的建設最重要的是公平和開放。具體而言,給所有個人,包括企業和組織等建立信用檔案不難,難的是具體操作中,是否一視同仁。在公眾的固有觀念中,社會強勢階層包括有能力的企業和有權勢的人,有可能想盡一切辦法修改自己的不良信用記錄。而類似的事情這幾年來,實際已經有報道。一些人確實有能力修改信用記錄,由此還形成了一個地下交易黑市。
  其次,信用信息關係重大,徵信的範疇應該由誰定?無論對於企業、組織還是個人來說,如果無限擴大徵信範疇是否合適,有必要深入探討。譬如上海擬規定違法搭建、群租、出租司機繞路宰客、借書逾期不還、破壞書籍……可謂非常詳細,但這些都記入信用記錄,是否必要,至少不該由相關部門直接說了就算。畢竟,失信有廣義和狹義之分,狹義的失信僅僅包括不遵守契約、法律的行為;而廣義,幾乎可以涵蓋一切不道德、不守法的行為。
  值得註意的是,廣義上的信用信息,部分屬於公民隱私,無限被納入信用記錄,確實不合適。如果對徵信的範疇不先做大討論,任憑相關部門自己說了算,未來信用記錄的範疇或將被泛化,公民隱私蕩然無存。
  再次,對於失信行為的認定和懲罰不應太隨意,當受到嚴格管制。一些政府部門出於打擊報複考慮,完全有可能濫用失信行為認定權,導致公民和企業、組織在未來的生活、發展中遭遇困境。就像有網友揶揄的,如果批評了下上海,是否就可能被記入不良信用記錄?無論個人、企業還是組織對於其自身的信用記錄,都應有申辯的權利。建立一套信用申辯機制很有必要,這也是國際經驗,而這方面無論上海,還是整個中國的徵信體系建設都還很不夠。同時,對失信行為的懲戒,應該有嚴格約束,不能太隨意,應該給失信公民、組織、企業重新來過的機會。譬如此前的公民個人信息記錄,每5年更新覆蓋過往記錄,這樣的善政有必要繼續堅持。
  另外,一個地區、國家是否只該有一個官方的信用平臺?在美國和歐洲一些國家,都有多個不同的信用平臺,這樣有利於全面反映個人、企業、組織的信用狀況。開放總比封閉要好,多個信用平臺也有助於徵信行業的發展,也可以提高社會信用程度,並減少單一信用平臺因權力過大尋租的機會。這些想法可能不夠全面,但確確實實反映了公眾和社會的一些擔憂,也是各界對上海,乃至中國信用平臺建設的殷切期盼。
  文/張燕
  
  (辣味時評,一掃就行!歡迎各位親愛的作者關註紅辣椒評論官方微信!同時官方微信平臺將不斷推薦展示優秀作者!)  (原標題:信用記錄擴圍應力求公平和開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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